替别人运烟也受罚?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3-08-05
上海市市民王先生问:前段时间,我开车帮朋友李某把他在江苏购买的卷烟运往上海,在途经沈海高速滨海服务区时被查了,当地烟草专卖局对我进行了处罚。这批卷烟是李某的,跟我没关系,为什么要罚我?
江苏省滨海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陈峰答:您好!案件承办人员在对案件进行调查并核对您和李某分别进行的谈话笔录后发现,您明知运输的货物是卷烟,还帮无准运证的李某运输。
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因此,虽然这批卷烟不是您的,但仍然要对您进行罚款。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30803/fbb88cec-d5ec-4721-8375-74b3586708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自运卷烟为何被没收?
下一篇:绝不能漏送一条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