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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运卷烟为何被没收?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3-07-30

  江苏省盐城市市民王先生问:前不久,我从外地运输一批卷烟到达滨海县时,被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处,卷烟全部被没收了。这种处理方式合理吗?

  盐城滨海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陈峰答: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依照《烟草专卖法》规定处罚的八种情形,其中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据了解,您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且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拍照录像以及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调查取证后,发现您在运输时将卷烟藏在水果箱底部,上面覆盖水果并密封纸箱,符合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情形,故而根据相关规定将卷烟全部没收。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30724/b1947c8f-f75a-4464-aa05-fe189b1a4b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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