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烟草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烟草法制 > 正文

能否通过视频进行执法取证?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3-03-24

  “我们是浙江嘉善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请问您是否看清楚了?”

  “我已看清楚了。”

  “请在镜头前展示身份证,并完整露脸,以便我们核实您的身份信息。”

  ……

  这是近日发生在嘉善县烟草专卖局监控问询室内的一段对话。这不是一次简单的视频聊天,而是该局首次采用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远程取证,是探索便民执法的新举措。

  在一起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件的调查中,案件当事人以身在异地经商,无法及时赶回为由,向该烟草专卖局提出了通过远程视频接受调查询问的请求。根据规定,对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案件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需要提取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但从异地赶回所需的时间成本、交通费用及经营利润损耗,对当事人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所以,通过网络视频远程开展询问调查不失为便利当事人、节约执法成本的方案。

  那么,这一方案可行吗?且如何远程取证才符合法定程序?视频远程取证属于行政诉讼证据中的视听资料,属于电子证据种类,而行政诉讼法对取证形式未作出具体规定。因此,该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视听资料提取的有关要求,由两名执法人员通过网络视频向案件当事人开展调查询问,采用摄像、录音方式将整个过程转化为视听资料证据,注明制作方法与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使该远程视频证据符合法定形式。同时,整理调查询问笔录后邮寄给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寄回,扣紧了远程视频证据与调查询问笔录相互印证的证据链。

  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背景下,远程视频取证的探索符合“高效便民”原则。在为民办好事的同时,也不能为民办错事,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操作视频远程取证,实现“步步为营、环环相扣”。

  作者单位:浙江嘉善县烟草专卖局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30319/c1b76cec-be37-4961-b847-4bb277eb4e8f.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