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两家店各被罚一次,会被责令停业整顿吗?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20
零售户鲁先生问:我名下有两家零售店,分别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最近一年里,两家店各有一次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查的记录,请问我的情况属于“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情形吗?是否会被责令停业整顿?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这里所说的“两次以上”,指的是持证人在许可证核定的同一家店铺中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虽然两家店的许可证都在您本人名下,但两次违规情形并非发生在同一家店铺内。因此,您不会被责令停业整顿,但是希望您引以为戒,自觉接受烟草专卖局的监督,依法依规经营烟草专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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