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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亮证经营,违规!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3-09-17

  A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发现,零售户马先生虽然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悬挂在了显著位置,但许可证上的经营者姓名却被一张纸条遮挡。马先生表示,遮挡经营者姓名,是为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不法分子拍摄许可证照片后加以利用。

  在零售户徐先生店里,许可证被随意放在一个角落。据徐先生介绍,许可证本来悬挂在醒目位置,但由于店铺装修,就被暂时放在了一边。

  两位零售户的做法,均属于未亮证经营,违反相关规定。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关于亮证经营,笔者总结了以下几点注意事项:亮出的证件指许可证正本,副本无需摆放,但应妥善保管;许可证应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不得放在非经营场所或者经营场所不易发现的位置;许可证内容不得受到任何遮挡,用纸条遮挡许可证的做法未真正做到亮证经营。

  作者单位:浙江金华市烟草专卖局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30915/6b9fca72-27d9-4118-8bdc-2ed8a9b9c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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