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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户异地违法,取消经营资格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3-03-10

  【案例】

  今年6月,S县人陈某在当地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7月,陈某在Z县因非法经营卷烟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查获,涉嫌刑事犯罪。

  在陈某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生效后,S县烟草专卖局取消了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分析】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本案例中,陈某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条件。因此,即使是在异地违法,S县烟草专卖局依然取消了他的卷烟经营资格。

   作者单位:湖北随州市烟草专卖局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30305/136f6f6f-eb54-4613-a076-8ea8bd0156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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