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店合一”,不予延续!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2-09-19
近日,Y县零售户王某到当地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手续。据了解,因其店铺经过一番改造,变成了“家店合一”的形式,已不符合经营场所应与住所相独立的条件而被当地烟草专卖局依法不予延续,对此王某提出了异议。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营场所不再与住所相独立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王某的店铺经过改造后不再符合经营场所应与住所相独立的条件,因此当地烟草专卖局决定不予延续,符合相关规定。
广东郁南县烟草专卖局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20308/581a771a-c181-420a-8f85-b60a55ced7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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