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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动售货机卖烟,违法!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3-08

  

  

  

  

  零售户朱先生问:假期客流量大,为了吸引顾客、增加盈利,我想在自家店门口买台自动售货机,放点卷烟和饮料,请问这样可以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因此,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卷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请您知悉。

  (摘自东方烟草报)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246/740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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