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亲名字办理的许可证能改成母亲的名字吗?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2-24
零售户王女士问:我家在颍州区开了一家烟酒店,店里的个体营业执照是我父亲的名字,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因个人原因,父亲打算把营业执照转给我母亲,请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可以变更为我母亲的名字吗?
工作人员答: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综上所述,由于您父亲所持有的为个体营业执照,组成形式并非家庭经营,所以许可证是不可以变更为您母亲名字的。您可以先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把个体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变更为家庭经营,进行备案后,然后再来属地烟草专卖局办理变更手续,请您知悉。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246/739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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