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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名称改变,要重新申领许可证吗?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6-03

  

  

  

  

  零售户范先生问:近期,收到有关部门通知,政府将重新对我店铺所在的街道门牌号进行统一修改,到时门牌号可能会与之前的不一致。请问经营地址名称改变,实际经营地址不变,我需要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以及企业类型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未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您的情形属于经营地址名称发生改变,可以直接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变更申请,无须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提醒您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

  (摘自东方烟草报)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246/705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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