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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12-09

  

  

  新型烟草制品指含有烟草或能产生烟雾、味道,能带给人抽吸快感,满足生理需求,且区别于传统燃吸方式等卷烟型的烟草制品。根据新型烟草制品的使用形式,可将其分为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无烟气烟草制品三类。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是当前主要产品。

  2014年6月菲莫国际第一款加热不燃烧电子烟——IQOS问世,迅速撼动了传统卷烟在国际市场的地位,从此开启了全球加热不燃烧电子烟新纪元。与电子烟的“尼古丁递送装置”相比,IQOS依旧采用万宝路烟草,只不过抽吸方式由点燃变为了烘烤。相比传统卷烟,除了无需点火、不产生烟灰与烟雾之外,有报告表明IQOS减少了美国FDA出具的HPHC列表(报告有害、潜在有害)中卷烟所含90%-95%的有害物质。如今科学界对“IQOS相比卷烟更为健康”一说仍存在广泛争议。

  我国已明确加热烟草制品中的“烟具”不属于烟草专卖品,将“烟弹”作为烟草专卖品中的“卷烟”进行监管,纳入专卖管理,《电子烟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强调。目前,我国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由于国内加热烟草制品发展不成熟,现阶段主要是外国生产的加热不燃烧卷烟通过各种渠道走私入境,非法销售牟利,扰乱市场秩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在国内流通环节查获的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行为按照非法经营罪来定罪量刑,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已在公检法部门的法律适用中达成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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