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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卖烟,违法!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8-26

  

  

  

  零售户陈先生问:您好,我儿子是本地的一位网约车司机,我想在他的车内前排座椅后方悬挂一个简易货架,售卖我店里的几款卷烟,以增加一些收入。请问,这样做符合规定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您只能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也就是您的零售店里经营卷烟,在您儿子的网约车上卖烟属于无证经营行为。《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持证人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

  如若在网约车上售卖卷烟,将会面临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246/762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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