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许可证可以过户吗?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2-05
零售户范女士问:我经营一家烟酒店,因为个人原因,店铺办理的个体营业执照被注销,我准备重新办理一个营业执照,请问我可以把之前申请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迁至新办的营业执照上吗?
答:您好!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持证人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或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营业执照被注销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综上所述,您原先所持有的个体营业执照已被注销,就丧失了从事经营的资格,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要被注销,不能直接变更到新办理的营业执照上。
(摘自东方烟草报)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246/736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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