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知年龄的顾客销售卷烟需要承担责任吗?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12-09
【案例】
近日,一位年轻的顾客到卷烟零售户李先生的店铺买烟,按照规定店主李先生要求顾客出示身份证,然而这位顾客说自己忘记带身份证,并且向店主李先生保证自己已经是满18周岁的成年人。这种情况,店主李先生是否可以将卷烟卖给顾客呢?
【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向年龄不确定的人士出售卷烟必须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证明其是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否则不得私自出售给对方,违者会受到相关处罚。因此,卷烟零售户李先生不能将该香烟出卖给该顾客。
(柳州市融安县局 杨远鹏、李智勇供稿)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246/681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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