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经营的,应及时办理歇业手续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浙江省兰溪市零售户李先生问:我是江西人,现在浙江兰溪城区经营一家卷烟零售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2023年5月30日到期。现因老家有事,准备回江西不再经营该店,请问我是否可关门直接回家,还是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浙江省兰溪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吕有忠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持证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因涉嫌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已被烟草专卖局或其他国家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烟草专卖局可以中止办理其歇业申请。因此,您应在关门回家前及时办理许可证歇业手续,请您知悉。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246/670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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