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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未成年人需全员参与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近日,贵港市港北区湖畔人家博正烟酒店来了一个特别的“客人”。一个大约十二、十三岁的中学生来到店铺说:“老板,你好,我爸爸没有空,他叫我来帮他买一包23元的卷烟”,店铺老板问道:“小朋友,你今年多少岁?”学生回答道:“今年刚好十三岁,我家就住在湖畔人家小区里,我爸爸现在没空,所以叫我下来帮买烟。”

  店铺老板曾在小组微信群或小组会议上学习了解到去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因此,店铺老板拒绝了中学生的要求,并说:“小朋友,你好,不好意思,我不能卖烟给未成年人的,假如是你父亲要买,请他自己有空再过来买吧”。

  小朋友走后大约十分钟,一个中年男人气冲冲跑过来说:“刚才我叫我小孩子过来买烟,你为什么不卖给他?”店铺老板说道:“老板消消气,你听我说,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后,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现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你的小孩刚十三岁,属于未成年人,我确实不敢卖给他。万一他自己买来吸的话,我不仅会害了他,也违反了法律。”听了店铺老板的耐心解释,中年男人理解了店铺老板的做法。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大家共同参与,从每天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大家都应该熟知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贵港市城区局梁令 供稿)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246/675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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