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陕西省烟草零售市场信用监管工作规定(试行)》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12-09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新机制要求,着力提升烟草零售市场监管效能,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推进烟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制定《陕西省烟草零售市场信用监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
二、主要内容
《工作规定》共六章、三十三条、三个附件,第一章总则:包含制定目的依据、烟草信用监管的定义、遵循的工作原则、各级烟草部门的工作职责。第二章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包含信用等级的划分、评定主体、评定依据、评定标准,信用等级变更告知、修复及异议申诉处理规定。第三章分级分类监管:包含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第四章信用信息协同应用:包含专卖、销售部门加强零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应用,对接政府信用管理部门,逐步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第五章信用数据治理:明确信用监管工作内外部数据的归集、治理和共享依托全国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专卖、营销平台数据保持实时同步,以及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及隐私保护的相关要求。第六章附则:包含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办理依据,明确《工作规定》的解释主体及生效施行日期。三个附件分别是:附件1《陕西省烟草零售市场主体基础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清单》,附件2《A级零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细化评定表》,附件3《信用承诺书》。
原文链接:http://sn.tobacco.gov.cn/info/1205/336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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