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设定管理办法解读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12-09
问题一: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办法适用于台州市及所辖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的管理。
问题二:本办法所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是指什么?
答:指辖区内申请人依法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准予许可的有效期限。
问题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参考因素有哪些?
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参照房产性质、场所使用期限等因素,并结合守法经营情况设定,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问题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的标准有哪些?
答:许可证有效期限从许可决定时间起算,一般情况设定为三年。
已经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二年内(自提出延续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没有被发现有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可以设定为五年。
经营场所属租赁性质的,结合租赁期限来设定许可证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租赁期限。
建筑工地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根据施工许可文件规定的截止期限设定许可证有效期。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许可证设定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二)许可证有效期1年内(同第七条解释)因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查处的;
(三)其他存在不适宜设定较长期限的情形。
原文链接:https://zjyc.tobacco.gov.cn/art/2022/4/21/art_65_8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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