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为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令第750号)正式公布施行,2022年3月1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正式发布。为加强电子烟交易管理,规范电子烟生产流通秩序,保障电子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电子烟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平台进行电子烟相关交易。建立科学、透明的电子烟交易管理规则,对于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更好服务电子烟市场主体、规范电子烟生产和流通秩序、落实电子烟监管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充分研究评估并组织开展模拟试点基础上,结合电子烟产业现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了《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
二、《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
《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共6章28条,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了电子烟交易管理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职责和管理原则;二是明确了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和覆盖全产业链的七种交易类型;三是明确了作为交易商品的电子烟产品和各类原料的管理要求和价格形成机制;四是明确了交易合同管理的具体要求,提出通过平台进行货款结算和落实供需管理等;五是明确了交易会员注册、信息变更、权利责任、中止注销、信用管理等规定。
原文链接:http://js.tobacco.gov.cn/art/2022/6/13/art_19_113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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