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攸县“2021.5.19”非法经营案1人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9-28
近日,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对“2021.5.19”非法经营案依法做出一审判决,文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2021年5月19日,根据相关线索,攸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公安局酒埠江派出所,在酒埠江镇区依法查获正在非法收购卷烟的文某某,在其驾驶的车辆后尾箱中查获涉嫌违法卷烟1.34万支。经公安部门调查当事人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信息,查实当事人文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非法向他人销售卷烟,涉案金额达60万余元。
攸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文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对查获的卷烟依法予以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