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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平江县“2020.08.28”非法经营案4人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6-21

   近日,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2020.08.28”陈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2020年8月6日,平江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查获一起零售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件。经深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发现该零售户黄某及其上线人员陈某销售金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遂将本案移送至平江公安局立案侦查。经过数月联合办案,专案组成功侦破本起非法经营案件,查明涉案金额总计148万余元。

   平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陈某韩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陈某豪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判处陈某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黄某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