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邵县“2020.11.28”非法经营案2人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6-21
近期,邵阳市新邵县人民法院对“2020.11.28”非法经营案做出一审判决。
2020年11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新邵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机关,在新邵县巨口铺镇抓获邱某华、肖某波,现场查获10.4万支卷烟,价值6.5万元。经公安立案调查,自2020年6月以来,邱某华无烟草专卖品零售许可证,收购价值158万的卷烟,由司机肖某波运至长沙销售。
新邵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邱某华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肖某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追缴2名被告违法所得1.95万元,被扣押卷烟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