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2022.9.26”非法经营案判刑3人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10-29
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对湘潭县“2022.9.26”非法经营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许某强、许某艺、易某有三人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案发当日,湘潭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干警,依法对停靠在湘潭县石潭大道交叉路口处的一辆黑色奔驰车进行检查,查获一批涉嫌违法卷烟共计2个品种(532条),案值28.42万元,公安部门现场抓获当事人许某红、许某杰,通过后期侦查,又查获其组织者许某强、平行线嫌疑人许某艺、易某有3人。
经湘潭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许某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许某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易某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43505_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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