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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遮盖许可证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3-04-14

  

  刘洪敏作

  近期,在对辖区零售户亮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时,某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发现,零售户马老板虽然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悬挂在了醒目位置,但许可证上的经营者姓名却被一张白色小纸条遮挡住了,如果不仔细看,不会轻易发觉。

  马老板表示,遮挡经营者姓名,是为了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不法分子拍摄许可证照片后进行违法活动。经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明后,马老板将纸条取下。

  根据相关规定,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必须持证亮证经营。应将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并妥善保存好副本。这一条文可以解读为:持证户应当坚持亮证经营;亮出的证件指许可证正本,副本无需摆放,但要妥善保管;许可证要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不能放在非经营场所或者经营场所不易发现的位置。用纸条遮挡许可证的做法,未做到亮证经营。笔者在此提醒各位零售户,要坚持亮证经营,不要遮挡许可证,更不要涂改、伪造、变造许可证。

  作者单位:江苏张家港市烟草专卖局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30408/83c9bf76-75fd-464a-b500-57fd0d5bc2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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