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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慈利县“2021.10.11”非法经营案判刑5人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12-09

   近日,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民法院对“2021.10.11”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某、邹某某、唐某某、吴某某、陈某某被依法判刑。

   2021年10月11日,根据举报线索,张家界市慈利县局联合县公安局干警,在岩泊渡镇、南山坪乡查获烟叶共计19200公斤。因案值较大、案情复杂、涉嫌犯罪,慈利县局将该案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协同相关部门深入贵州等地开展侦查追逃,经过数月侦查,先后抓获并刑拘犯罪嫌疑人5人。

   慈利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一万二千元;邹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唐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一万六千八百元;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六千元。现该案已审理终结。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36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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