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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靖州县“2022.1.18”非法经营案1人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近日,怀化市靖州县人民法院对靖州县“2022.1.18”非法经营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赵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2022年1月18日下午,根据群众举报,靖州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靖州县吉祥街一店铺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违法卷烟共计5个品规15.1万支,涉案金额7.6万余元。经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批卷烟具备真品卷烟特征。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及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合法有效证明,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靖州县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2月16日,靖州县公安局予以刑事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同日,对该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执行刑事拘留。

   经靖州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33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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