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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转让后,卷烟专柜怎么办?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2-09-19

  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零售户徐女士问:我之前经营着一家地下商场,商场内设有卷烟柜台。最近,我打算将商场转让给他人,可对方想继续经营卷烟,原来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还能用吗?

  景宁畲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另外,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

  因此,商场转让后,原来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就不能继续使用了,经营者需要重新申领许可证。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20610/509fe99b-b8be-4d33-893a-327f502f3c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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