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1-17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7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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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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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协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不断优化用水结构,切实加强用途管制,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以有限水资源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配置原则
(一)严守水资源总量控制红线。全面落实黄河和重要支流水量分配方案,确保全区耗水红线不超过宁夏黄河水可耗水量,到2025年全区耗水总量控制在41.5亿立方米以内,取水总量控制在72.84亿立方米以内。自治区统筹2%水量,保障重大产业需水,各市、县(区)分配耗水量40.65亿立方米,分配取水量71.34亿立方米。依据当年黄河来水和国家分配水量,实行年度丰增枯减调度。强化多水源联合调控,用好用足黄河水,优化利用支流水,充分利用当地水,统筹利用非常规水,形成相对完善的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
(二)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农业节水潜力,优化调整三大领域用水结构,从紧核算各业用水,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农业方面,同一作物、同一灌溉条件、同一类型区域采用相同灌溉定额和高效节灌率测算用水;工业方面,采用国内或黄河流域先进用水定额测算用水;生活方面,用水量按定额标准足额配置。
(三)保障水资源刚性增长需求。坚持以人为本、产业为要、生态为重,处理好开源和节流、存量和增量、时间和空间的关系,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用水,补充增加生态用水,持续提升供水服务保障能力,优化水量配置,满足人民生活更高水平用水需求。
(四)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北部地区要保障生态用水,持续发挥冬灌生态效应,维系适宜地下水位,维持现有湖泊面积,推进水质持续改善,维护生态林规模不减。中南部地区要保障主要河道生态基流稳定达标,推动河谷平原区地下水位逐步回升,促进水生态加快恢复。
三、坚持刚性约束,建立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
(一)优化配置不同水源。严控用水总量,建立总量控制、指标到县、空间均衡的配水体系,合理配置水资源。用足用好黄河水。北部地区以保障灌区生态健康为底线,适度压减黄河用水量,倒逼用水效率提升;中部地区最大限度发挥扬黄工程供水能力,用足黄河水;南部地区有条件的县(区)要用好黄河水。全区黄河水取水总量控制在62.96亿立方米以内。优化利用地表水。加强南部地区水库联调联用,在保证生态基流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利用清水河、葫芦河、泾河流域水资源,全区当地地表水取水总量控制在1.61亿立方米以内。严格管控地下水。北部地区适度开采浅层地下水,合理控制地下水位;中部地区在有条件的区域合理开采利用地下水;南部地区严控地下水位显著下降区域地下水开采利用,全区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在6.27亿立方米(不包括微咸水)以内。综合利用非常规水。全面实行再生水、矿井疏干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配额制,确保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区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2亿立方米。
(二)优化配置各业用水。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实行定额管理、用途管制,优化用水结构。保障生活用水,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向往,生活耗水总量达到3.91亿立方米,取水总量由现状的5.32亿立方米提高到6.61亿立方米。满足生态用水,保障河湖基本生态需水、满足生态林蒸腾消耗、维持适宜冬灌生态效应,维护灌区生态健康,生态耗水量达到4.47亿立方米,取水量达到9.5亿立方米。节约生产用水,以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倒逼产业集约高效发展,推动产业内部水资源使用权流转,生产耗水总量控制在32.27亿立方米以内,取水总量控制在55.2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重点提升农业生产水效,耗水量控制在27.76亿立方米以内,取水量控制在49.47亿立方米以内;保障工业高质量发展,耗水量达到4.51亿立方米,取水量达到5.76亿立方米。保障项目用水,统筹耗水量0.85亿立方米,对应取水量1.5亿立方米,主要用于跨省域交易补充耕地项目灌溉用水、重点产业项目用水等重大项目新增用水。若重大项目尚未落地或指标配置后仍有余量,可用于饲草种植和中北部地区农业用水,支持自治区特色种养业发展。
(三)留足生态用水。建立主要河湖生态水量保障体系,加强生态水量调度,留足重点天然湖泊合理生态补水和主要支流生态流量,确保湖泊不萎缩、重要河道不断流,清水河泉眼山断面、苦水河郭家桥断面生态流量保证程度达到100%。维持北部引黄灌区人工生态绿洲健康稳定,正常年份引黄水量不低于50亿立方米,平均地下水位控制在2.5米左右,保障生态绿洲不退化、生态林规模不减少。严格控制人工造景扩大水面,严禁景观水面消耗黄河水。加强地下水保护,提升“三山”水源涵养能力,依法关停贺兰山、罗山、六盘山周边农业灌溉机井,依法封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
四、坚持以水定需,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的发展布局
(一)坚持以水定人定城。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口分布与水资源利用空间均衡性和发展协调性,北部地区充分利用银川都市圈供水、卫宁城乡供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优势,满足人口向沿黄城市群集聚需求;中南部地区依托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固原市城乡饮水工程等稳定水源,保障城镇化生活用水刚性增长。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
(二)坚持以水定产。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把以水定产贯穿于工业产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根据水资源条件,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发展新型材料、绿色食品、电子信息、清洁能源等重点产业,加大工业节水力度,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新鲜水消耗量,以节约用水拓展发展空间,构建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7%。
(三)坚持以水定地。以农业用水控制性指标为刚性约束,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可消耗水资源量测算农业灌溉规模,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用水和葡萄、枸杞等特色产业发展供水,严控水稻等高耗水农业种植规模,水稻种植面积调整到20万亩。适度增加生态林面积,提升生态碳汇增量。全区灌溉规模控制在1200万亩以内。
五、坚持节水优先,建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
(一)提高农业用水水平。持续推进节水型农业生产方式,积极发展节水型、高附加值的种养业。北部自流灌区,适度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维持绿洲生态平衡,农业高效节灌率达到40%;中部扬水灌区大力推行“盐池高效节水灌溉”模式,高效节灌率达到80%;南部库井灌区根据水资源条件和工程条件实际,全面推行节水型灌溉,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区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6以上,农田高效节灌率提高至55%以上。
(二)提升工业用水效率。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冷却、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全面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和节水型企业达标建设,严控高耗水产业发展。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对超定额用水企业分类分步限期改造。积极推进宁东基地水务一体化,鼓励使用矿井疏干水和再生水。到2025年,全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5%、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
(三)推进城镇节水普及。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快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智慧节水、地下管网智能管控等应用,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统筹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加大再生水、雨水利用,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生态景观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洗涤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采用节水器具,公共绿地全面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将节水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指标。到2025年,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80%,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落实工作负总责,将各行业用水指标进一步细化到乡(镇)和园区等,确权到各类取用水户,确保各项管控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全力组织实施,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施动态调控。全区及各市、县(区)用水权管控指标为多年平均来水情况下的2025年控制指标。“十四五”期间各行业、区域管控指标按年度采用内插法,实行递进调整;各年度实际调度及计划用水量,依据当年黄河来水和国家分配年度水量情况,实行“丰增枯减”。
(三)加强统一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调配能力。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产业布局中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强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审批,强化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水资源超载地区管控,强化水资源有偿使用,构建完善水权水市场,加大水资源、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开展管控影响研究和实施效果评估,管好用足有限水资源。
(四)完善工程体系。按照“强化节水、精用客水、增供中水、应急备水”的基本思路,加快补齐各区域供水网络体系短板,推进中部地区扬水工程调蓄水库和南部地区水库联调联用等水资源调控工程建设,合理优化区域、行业间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配置与经济发展布局的匹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