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涟源市“2020.9.25”非法经营案判刑4人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1-17
近日,涟源涟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对“2020.9.25”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
2020年9月25日,涟源市局联合公安部门查获一起真烟涉刑案,当场控制犯罪嫌疑人张某浩、刘某、谢某东,查获卷烟6.4万支,随后在其仓库查获卷烟14.82万支,累计货值68万余元。经公安部门调查当事人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信息,查明,当事人张某浩等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非法向他人销售卷烟,销售金额达数十万余元,涉嫌刑事犯罪。
涟源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浩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谢某东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