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烟草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烟草法治 > 正文

漳平“3.19”国标网络案被告获判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11

  9月28日从龙岩漳平公安机关获悉,漳平“2020.3.1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的胡某等7名制假分子已被漳平市人民法院判刑。

  2020年3月19日,漳平市烟草专卖局接举报后联合漳平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在漳平市和平镇某废旧养兔场捣毁生产假烟窝点,查处制假机械及涉案物品共计350万余元。

  经审理,漳平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对7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至二万元,没收涉案相关物品和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