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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泸溪县“2020.8.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7名主犯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09

   近日,湘西州泸溪县人民法院对泸溪县烟草专卖局、泸溪县公安局联合查获的“2020.8.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陈某、张某等7人均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

   2020年7月下旬,接省局移交的线索,湘西州局联合泸溪县公安局、泸溪县局迅速部署、积极行动,成功捣毁大型烟支制假窝点一个。后经泸溪县公安局半年的侦办,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赵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数额达139.4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泸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一审判决,判处陈某、赵某等七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有期徒刑2年至10年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