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华容县“2021.01.07”销售伪劣产品案3人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05
近日,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对“2021.01.07”李某军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做出一审判决,李某军等3人被依法判刑。
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江某平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李某军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陈某慧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江某平违法所得14000元、李某军违法所得20000元、陈某慧违法所得17000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对扣押在案的李某军、陈某慧的假冒伪劣卷烟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