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绥宁县“2020.12.08”销售伪劣产品罪5人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05
近日,邵阳市绥宁县人民法院对“2020.12.08”方某平等人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2020年12月8日,绥宁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门查获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当场查获卷烟45.56万支,案值56.95万元,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方某平,查扣涉案车辆3台、通讯器材5台。公安局立案调查,经过数月联合办案,专案组成功侦破本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先后抓获方某平其余同伙4人。
绥宁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方某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吴某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某胜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施某发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李某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