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后,许可证是否也可以转让?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区烟草网 时间:2024-11-25
零售户问:我要回老家发展,不想继续开店了,准备把店铺转让出去。请问,店铺转让后,是否可以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直接转让给受让人使用?
工作人员答:您好!许可证不可以转让,受让人接手店铺后,想要继续经营卷烟,应该重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应当向受理机关重新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246/773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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