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2023.8.7”非法经营案1人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2-24
近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对邵阳市“2023.8.7”非法经营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袁某超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案发当日15时许,根据群众举报,邵阳市烟草专卖局大祥管理服务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民警,在邵阳市大祥区一寄售行查获非法卷烟1.14万支(57条),价值5.7万元。该批卷烟经执法人员初步查验识别,外观包装、编码等具有真品卷烟特征。经查,该批卷烟为当事人袁某超所有,袁某超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自2022年1月起在店内收购高档卷烟进行倒卖。2023年8月8日,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公安分局以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对袁某文进行立案调查。
2024年1月10日,袁某超被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41145_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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