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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能否在夫妻间变更?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3-12-09

  浙江兰溪市零售户叶先生问:我是一名持证户,工商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是个体经营。因个人原因需要到外地一段时间,因此想把许可证转到妻子名下,请问是否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兰溪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吕有忠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新办申请: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因您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是个体经营而非家庭经营,是无法提出变更申请的。您的妻子接手店铺卖烟,属于经营主体发生变化,需要重新申领许可证。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31202/53915144-1662-4f76-9f28-91502d2e94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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