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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继续使用家人的许可证?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3-11-15

  江苏省常熟市个体工商户熊先生问:近期,在常熟开店的哥哥准备将店转给我,我打算继续使用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卖烟,请问这样做是否可行?

  常熟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王宇答:您是无法继续使用您家人的许可证卖烟的,需要视具体情况新办许可证或者进行许可证变更。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个体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许可证新办申请。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因此,如果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是个人经营,您接手店铺属于经营主体变化,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如果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属于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您需要申请许可证变更。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31112/f601454f-d3bf-436d-927c-2aee15237d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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