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还能售卖卷烟吗?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3-11-11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卷烟零售户陈先生问:我是一名持证户,前几天工商营业执照因故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而我的许可证尚处于有效期内。请问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是否可以继续经营卷烟?
梅州市烟草专卖局城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李屹然答:您好!工商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发生下列情形的,烟草专卖局可以取消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一)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二)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被吊销符合第三种情形。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您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会被当地烟草专卖局取消,无法继续经营卷烟。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31105/3ff4746e-7c6a-470b-92c5-7d330b98db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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