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武陵源区“2021.5.15”非法经营案10人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10-22
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对“2021.5.15”非法经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英、周某初、林某钦、李某斌、罗某财、游某军、庹某、王某文、禹某、许某某10人因非法经营罪及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判刑。
2021年5月15日晚,武陵源区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河口村驾校附近一张红色SUV车辆上查获涉嫌非法生产的卷烟2.98万支。经过长时间摸排调查, 2022年8月26日凌晨,武陵源区局联合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对“2021.5.15”非法经营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在福建省云霄县和常德市澧县、石门县等地成功捣毁假烟存储窝点4处,现场查获涉嫌假冒卷烟共计54.338万支,货值37万余元;查扣涉案车辆4台、打码机1台、手机22台、银行卡若干。该案涉及购进、销售、运输、仓储等四个环节,于2022年11月被列为二级重大案件。该案共抓获涉案人员17人,其中批准逮捕9人,取保候审5人,涉案总金额547.28万元。
经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李某英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与原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周某初等九人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八千至三十五万不等的罚金。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39797_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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