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局“三措施”加强零售许可证监管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9-23
近期,湖南郴州市烟草专卖局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监管,推动行政许可规范管理,从源头防范化解规范经营风险,助推卷烟经营规范有序,促进企业长远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织密“过滤网”,防范不规范办证行为。市局根据国家和行业各级相关规定,梳理明确17类不予办理零售许可证情形,同时明确对优抚对象以及因客观因素更换地址的情形适当放宽办证条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专卖监管人员许可证管理能力。
二是守好“公平秤”,加强许可证监管核查。在日常走访中,查看证照、证址、人证等是否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通过“四员协同”系统予以处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许可证基础信息专项核查,查看新办证、延续证的市场类型、零售业态是否与实际相符,新客户初始档位是否按市场类型、零售业态确定,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严格按标准予以更改,确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保持烟草零售市场公平公正,防范化解规范经营风险。
三是用好“法治剑”,捍卫烟草专卖法权威。梳理取消经营资格、不予延续、不予变更、注销许可证、收回许可证等36类情形,为许可证后续监管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今年7月,郴州市局对2016年以来全市范围内一年两次及以上违法零售客户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按规定取缔,对超期处理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cn/gjyc/jcgz/202308/0d0c9366cdfb45aeb55ace808040c7e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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