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烟草专卖局:精准普法 多维宣传 让法治理念浸润人心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8-26
为推进“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往深里走,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近日,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开展“法入民心 ‘典’亮生活”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创新普法新形式,“零距离”“心贴心”送法下基层、进社区,让普法宣传走进职工与群众心坎里。
下沉基层进行法纪教育
“关于酒驾醉驾,相信大家看过不少警示案例,但酒驾醉驾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呢?可能还有许多人一知半解,今天我们普法讲纪的主题就是——全面了解酒驾和醉驾。”近日,在丽水龙泉市烟草专卖局的会议室中,一场普法讲纪课开讲。
“我觉得这样的主题课程非常好,平常虽然都知道不能酒驾醉驾,但是面对具体情况时,还是容易马虎大意,通过案例解读,让我们对于如何更好防范酒驾醉驾有了更全面的认知。”现场听讲的员工陈家琳说。
普法讲纪课现场。丽水市烟草专卖局供图
近年来,为增强法纪教育针对性,丽水市烟草专卖局为员工量身定制“点单式”培训,聚焦民法典解读、酒驾醉驾相关道路安全法律法规解读等与员工生活紧密相关、密切关注的话题,将普法与宣纪相结合、法纪解读与案例警示相结合、线上直播与线下宣讲相结合,深入基层、走进一线开展“面对面”普法讲纪,全面营造全员知纪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走进庭审开启以案释法
为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干部职工“沉浸式”感受法治力量,丽水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单位员工旁观法院庭审,近距离接触发生在身边的现实案例。
“本院认为,被告人某某利用担任生产队队长的职务之便,挪用生产队集体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某某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具体判决如下……”随着法槌声响起,在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进行的一起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庭审进入了尾声。
丽水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单位员工旁听法院庭审。丽水市烟草专卖局供图
在短短一个多小时里,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员工认真聆听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提出的被告人近七年来的犯罪相关证据、被告人的认罪陈述、审判长的判决结果,亲身了解了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欠缺、自我约束意识不强而逐步走向犯罪的经历。
“我们要时时牢记法与纪的‘高压线’,把握是与非的‘警戒线’,做到知行合一,在法纪框架下幸福生活、幸福工作。”纪检监察员刘文君深有感触地说。
贴近群众开展精准普法
“原来是这样,感谢你们深入浅出的讲解,正规的合同原来需要有这些条款。”在一家小店内,一位社区居民们听完丽烟法纪宣讲团为其讲解的法律知识后表示。
据了解,宣讲团按照不同普法对象以及对法律知识的不同需求,量身打造线下法治“小讲堂”,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对于经营副食品店的群众,宣讲团侧重讲解了合同、侵权等方面内容;对于即将步入婚姻的群众,宣讲团主要讲解了婚姻家庭、继承等法规政策;针对年轻父母们,宣讲团则是深入宣讲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真正实现了法治传播“按需分配”。
“香溢”志愿者为群众讲解《民法典》。丽水市烟草专卖局供图
“哪里有法律的需求,我们就到哪里。”丽烟法纪宣讲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普法为民”系列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按需式”的普法方式,在有效提升了普法效率和质量的同时,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将积极探索普法新模式,充分把握普法新重点,瞄准普法新需求,主动回应员工期盼、群众需求,不断提高普法精细化水平。(金愫愫)
原文链接:https://zjyc.tobacco.gov.cn/art/2023/8/23/art_67_107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