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处罚决定,后果很严重!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5-07
【案例】
2022年6月28日,A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卷烟零售户周先生的店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了66条无激光喷码的卷烟。经查,周先生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因货源紧缺,从上门推销卷烟的陌生人处购进了6个品牌的高档卷烟70条,存放在店内销售,已销售出去4条,余下的66条被A市烟草专卖局查获。
经鉴定,该批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A市烟草专卖局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为由,对周先生作出罚款及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6个月的处罚决定。
周先生执行罚款后,在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期间仍经营卷烟,执法人员上门劝导无果后,A市烟草专卖局以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为由,依法取消了周先生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周先生作为卷烟零售户,应当从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其从上门推销卷烟的陌生人处购进假烟70条在店内销售,构成了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A市烟草专卖局对周先生作出了罚款及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周先生虽然执行了处罚决定的罚款部分,但其在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期间仍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属于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所以周先生被依法取消了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摘自东方烟草报)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174/701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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