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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22.7.29”非法经营案一审3人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5-07

   近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对“2022.7.29”非法经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谭某忠、刘某辉以非法经营罪获刑。

   2022年7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株洲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干警,依法对株洲市天元区一连锁网吧进行检查,当场查获真品卷烟共计4个品规1.66万支,案值1.72万元。另查获笔记本电脑一台,出入库台账7册,案值合计28.3万余元。因张某、谭某忠、刘某辉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涉嫌犯罪,株洲市烟草专卖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经调查,该3名犯罪嫌疑人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

   经审理,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辉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谭某忠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38625_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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