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烟草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烟草鉴别 > 正文

广西平南“9•02”非法经营卷烟案主犯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3-25

  

  

  

  

  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对平南县烟草专卖局2021年破获的“9·02”非法经营卷烟案主犯依法判处刑事处罚。

  经审理,2021年9月2日,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谢某与他人密谋从外地购进一批无合法手续的南洋红双喜回平南县辖区销售并赚取暴利。在运输卷烟回到平南县上渡街道某村时,平南县公安、烟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查获84mm红双喜(软)1140条、83mm红双喜(硬)350条,涉案卷烟货值达325818.3元。

  平南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谢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经营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贵港市局 郑青松、韦泽杰供稿)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175/6969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