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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营业,许可证如何处理?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3-02-25

  湖北省谷城县零售户陈先生问:由于个人原因,我打算在下个月关店,不再营业。那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尚未到期,请问关店后许可证如何处理?

  谷城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李鸿祎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因此,如您不再从事卷烟经营,应当及时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歇业申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烟草专卖局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不同事项确定申请类型,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等。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您在提出歇业申请时,应准备好相应材料。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30209/4325e8bf-23ac-4804-8510-aa2e05973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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