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和歇业如何区分?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零售户蒋先生问:我因有事外出,顺便想歇息一段时间,听说,办理这一手续比较容易办错,请问我应该如何办理?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经营业务1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停业前提出停业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第二十四条规定,持证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因涉嫌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已被烟草专卖局或其他国家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烟草专卖局可以中止办理其歇业申请。
因此,如果您想歇息一段时间后再继续经营,并且暂时停止经营业务1个月以上的,应申请办理停业申请,但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如果您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请知悉!
(摘自东方烟草报)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174/674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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