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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的电子烟在过渡期结束后还能卖吗?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零售户邹先生问:我目前库存还有一部分以前进货的电子烟没有卖出去,请问9月30日以后这部分电子烟还能卖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五条及第十九条规定: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与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信息应当保持一致。

  因此,在9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是不能上市销售的,请您在9月30日过渡期结束前,合理消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库存。请知悉!

  (摘自东方烟草报)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174/675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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