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新修订 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 和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各市州烟草专卖局: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原《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湘烟法〔2014〕165号,备案号HNPR-2014-85002)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了修改变化,为保持法制统一,省局对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进行了修订,经省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和登记编号,现将新修订的《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原湘烟法〔2014〕165号文件同时废止,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
2016年9月1日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28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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