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东安县“2019.01.07”非法经营烟叶案7人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近日,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对东安县“2019.01.07”非法经营烟叶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善、李某、马某涛等7名主犯因犯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刑。
经东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殷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四万元;郑某祥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张某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许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二千元;陆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古某兵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31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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