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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衡东县“2021.04.10”销售假烟案2人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近日,衡阳市衡东县人民法院对“2021.04.10”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吴某、胡某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

   2021年4月10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衡东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机关,在许广高速南往北方向雨母山服务区,依法对吴某、胡某期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违法卷烟21.58万支,案值23.835万元。经抽样送检,该批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经衡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32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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